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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杀害6岁侄子罪不可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4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震惊全国的潼关警察孙高红伙同他人绑架杀害侄子案昨天了结,孙及两名同伙被处决。同一天,另一故意杀人犯也被执行死刑。

  今年33岁的罪犯孙高红捕前系潼关县公安局民警。2005年7月至8月间,孙高红与今年36岁的西安铁路局华山火车站职工杨永强,潼关县秦东镇人民政府职工、今年37岁的朱红生,共同预谋绑架孙高红堂兄之子孙某,以向其家人勒索钱财。

  2005年12月28日早7时许,罪犯杨永强骑摩托车带着罪犯朱红生窜至潼关县东方红大街路口,朱红生挥拳将送孙某上学的员女士打倒在地,抢过年仅6岁的被害人孙某,乘杨永强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后将孙某带至潼关县秦东镇朱红生姐姐家,用胶带封嘴,用绳子捆绑双手,由朱红生看守。杨永强则到华县、华阴市等地用事先备好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卡打电话向孙某母亲索要赎金200万元。孙高红则利用自己是刑警加被害人亲属这一双重身份不断打探窥测公安机关侦破动向,并随时将情况告知杨永强、朱红生。

  12月28日晚至29日,孙高红探听到公安机关已将侦查范围缩小到了潼关镇内,害怕事情败露,和杨永强商议后丧心病狂地决定杀死孙某埋尸灭迹,妄想以此逃避打击。在商议杀人期间,孙还向杨发出“杀”、“挖坑、深埋”等手机短信。而所发的“杀”字短信由于操作失误,竟然发给了别人。12月29日晚,杨永强、朱红生将孙某杀死后埋于朱红生家后山坡上一墓穴中。案发后,警方将杨、朱二人相继抓获。今年1月2日,渭南、潼关两地警方出动数十名刑警、武警对孙高红实施围捕,引诱其走出家门,乘其不备,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四”式配枪一把。

  今年2月21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孙高红等三名罪犯死刑,三犯不服,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昨天上午三罪犯被押赴刑场处以极刑。

  昨天,2005年6月30日凌晨在渭南市开区市酒后强行驾驶装载机将某工地门卫撞死的故意杀人犯兰少波也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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