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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不合脚 溜冰起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2: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7点左右,小伙陈某和女友到南京市长乐路附近一家溜冰场溜冰,在门口花50元钱买了两张门票后,两人各自提着一双溜冰鞋进入场内。女友很快穿着溜冰鞋玩了起来,可陈某却遇到了麻烦,这溜冰鞋非常不合脚,稍微动一下脚就疼得厉害。陈某随即找到工作人员,对方称鞋子质量没问题,可能是陈某个人不太适应,建议其买一只护腕垫在鞋子里。陈某依言行事,又花了5块钱买了一只护腕,可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而这时因为反复折腾,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距离规定的一小时溜冰时间只剩下了20多分钟!小伙急了
,认为自己根本没享受到服务,要求工作人员退还自己25元门票钱,结果遭到拒绝。工作人员的理由是,售票口已经明确提醒顾客门票售出,一概不退;而小伙则认为自己一进门就买的票,根本就没到售票口,因此责任在于溜冰场。双方争执不下后请来民警处理,经调解,最后,溜冰场退还给了陈某25元钱。(周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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