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款 争 赡养费 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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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5:5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通讯员陆晓晴)房子动迁得款30余万元,子女为此和父母争得不可开交;可老人向他们索要赡养费,却彼此扯皮两手一摊互相推。二老一怒之下将3子女告上法院。日前,松江区法院判令子女每月各付给父母赡养费200元。 75岁的老王有3个子女,两个女儿成年后都出嫁了,小儿子也在前几年搬了出去,剩下他和老伴住在老房子里。2005年,政府建绿地,二老住的房子要拆迁,因此老人得到了3
在庭审中,3名子女均表示父母现在拿了动迁款,足够日常生活,没有理由再向他们拿钱。如果二老以后生活不能自理,他们可以再酌情给付。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数额,可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本案中,法院结合老王子女的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