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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购衣当心“试穿”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1:3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刘娜)服装店内出售的衣服本应“一视同仁”,让消费者试穿挑选,直至满意为止,对于消费者不满意的商品,服装店也不可强卖。但记者却发现,西安市为数不少的服装店内,购买打折降价衣服的消费者却享受着“不得试穿”的待遇,更让人疑惑的是,“试了就得买下”的强卖事件也时有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东大街的几家服装店。在一家服装店内,记者试过一件衣服
后觉得不合适,便退还给服务员,谁知,该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件衣服不让试,试了就得买。当记者提出事先并没有人提醒不能试衣时,该店老板还是不依不饶。

  在一家全场低价处理的服装店内,记者看中了一款白色的降价背心。当记者要求试穿时,服务员却以衣料是纯棉的为由拒绝,同时另外几名消费者也遇到了同样的困境。就在几名消费者准备放弃时,服务员开始进行劝说:“这衣服不贵质地又好,穿着舒服就行。”(该衣服的标价为69元)。几名消费者告诉记者,好几次都是因为这种情况使他们放弃了购买,看来不仅消费者受难,对于商家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损失?还有消费者认为,同样在一个店内购买衣服,有的衣服让试,有的衣服却不让试,这样感觉很不公平。

  在另一家服装店内,10元起的商品中,19元以下的衣服不在少数,但售货员却以19元以下衣物不让试为由拒绝消费者试穿,这让许多原本准备购买的顾客望而止步,对于再三要求试衣的顾客,售货员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如果你保证试了以后购买的话那就试吧,而且要买试过的那件。”旁边一位女士对服务员的“建议”很反感,这位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也买过几件这样不让试穿的衣服,但买回家后却发现根本不能穿,不是尺寸不合适,就是掉色或者做工太粗糙。

  对此,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正佑认为,这种规定显然是不妥的,有歧视消费者的嫌疑。让消费者试穿衣服,以观察是否合身是一种商业惯例,任何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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