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同行抢生意 上门“理论”引发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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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7: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通讯员、梁晓亮、实习生、马骞、曾晨 外地来汉的送煤工陈某绝没有想到,就因为自己在别人的煤店里买了两车煤,竟会引发血案。 1997年下半年,陈某一直都是在汉口陈家墩吴某的煤店买煤,尔后走街串巷零卖。
“陈某经常是到我家买煤的,他家凭什么抢我的生意?”吴某越想越生气。当月29日,他便到李茂杰的煤店“理论”,两人争得面红耳赤,后被人劝了下来。 第二天晚7时许,吴某喊上丁某、史某等3人,携带电警棍再次来到李茂杰煤店“理论”,当即与李茂杰、李茂安(已判刑)兄弟5人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李茂杰、李茂安分别持尖刀朝吴某4人的胸部、腹部连捅数刀,结果致吴某、丁某、史某死亡和另一人重伤。 李茂安在案发后即落入法网,后被判刑。2005年9月21日,潜逃了近8年的凶手李茂杰终于落入法网。 日前,武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茂杰论罪本应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严重过错,可酌情对李茂杰从轻处罚,遂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