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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因扔垃圾起争执乱刀砍死邻居母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9:38 南方新闻网

  扔垃圾起争执残杀邻居母子

  被害小孩年仅两岁,凶手因手段特别残忍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法宣)就因为扔垃圾和邻居发生口角,就手持菜刀将邻居母子乱刀砍死,还将其财物搜掠一空。20岁的江西青年罗俊前天上午在广州中
院受到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判处罗俊死刑。

  小事起纠纷引灭顶之灾

  据检控方陈述,2005年10月1日,罗俊租下丰乐路怡乐园一套出租屋,入住两天后因扔垃圾到邻居401房门口,与401房女主人郭某口角,他经过观察认为郭某家里有钱财,产生了抢劫报复的念头。

  10月5日中午12点30分许,罗俊腰里别了一把菜刀,躲在自家房门后观察对面。看见郭某打开房门时,罗俊冲过去将其推倒在地,随即卡住脖子逼她到卧室取钱。在卧室里,郭某反抗并大喊“救命”,罗俊手持菜刀乱砍郭某数十刀(致使郭某后来抢救无效死亡),卧室里溅满了血。接着,罗俊看到郭某两岁的儿子站在卧室门口哭,就把孩子抱进卧室,用菜刀朝小孩头颈乱砍很多刀,致其当场死亡。

  行凶之后,罗俊在郭家洗手间洗干净手上和菜刀上的血迹,还将郭某家里的现金几十元和手机、照相机、DVD机等财物劫走。他在逃离路上碰到郭某的丈夫回家,郭某的丈夫怀疑罗俊是小偷,把DVD机等抢过来后放他走了。罗俊随即躲到附近老乡家里,案发两小时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手段太凶残凶手被重判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罗俊入户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罗俊还故意杀死郭某及其儿子,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对罗俊数罪并罚。据法医报告,郭某被刀砍切的创口多达数十处,手指被砍断,头脸部创口累累、重叠交错,头骨被砍得粉碎性骨折,气管、食管完全被砍断,而年仅两岁的郭某儿子被砍切十多刀,脖子被砍断,足见罗俊犯罪手段十分凶残,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宣判其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成立,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共计人民币583699.3元。

  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的法庭上,年仅20岁的罗俊在等待判决时异常平静,听到宣判死刑时面无表情,没有当庭提出上诉,似有解脱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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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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