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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好心惹上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自己本来不懂医术,只因听说鱼胆可以治病便将此“偏方”介绍给关系要好的邻居,谁知邻居食用鱼胆后中毒。西乡县田某一番好心为自己惹上了赔偿官司。近日,西乡县法院判令他赔偿邻居经济损失1745.34元。

  西乡县田某和易某两人是多年的邻居,平日交往甚密,关系很好。前年冬天,易某患上了不明原因的怪病,四处求医久治不愈。田某听人说鱼胆可以治病,便告诉了易某。去
年7月9日,易某在给田家帮忙干活时,田某将家中剖鱼取出的3颗小鱼胆递给易某吃下治病。次日上午,田某又将家中一条大鱼杀死,取出鱼胆送到易某家中让其服用,易某在吃过鱼胆后觉得腹部疼痛、难受,呕吐不止,被家人送到西乡县医院治疗。医生诊断易某为鱼胆中毒,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7430.67元。

  易某服用邻居介绍的“偏方”后,不但没有治好怪病,还为此花费了数千元医疗费,觉得自己受了捉弄,遂将邻居田某告上法庭。西乡县法院北区法庭审理认为:田某不懂医术却随意向他人介绍治疗方法,导致易某食用鱼胆后中毒,负有一定的责任,应酌情给予易某经济赔偿。但易某已经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食用鱼胆中毒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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