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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业协会来约束废品收购 丽江垃圾收购挑战城市管理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16 云南日报

  废品收购的规模逐渐扩大,这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但废品回收市场秩序不规范,回收渠道混乱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丽江城市环境监察部门提出组织建立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通过协会来发挥行业自律、品种流向等信息的引导和标准的制定。

  几天前,本报报道了丽江古城区下八河公路附近,一非法生产塑料制品的加工企业存在严重污染的情况。据古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介绍,由于丽江城区缺乏相对集中的废
品回收市场,相关管理部门缺乏经常性的协调、沟通,对其没有形成治理合力,使辖区废品市场混乱、管理滞后,辖区内各废品站出现了无证经营、违章收购、非法生产和二次污染的现象,废品站造成的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也明显增加。

  为此,环境监察大队建议,对城区废品站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核登记,对无照流动摊贩和收购摊点,对外承包、挂靠、租赁以及转租、转借营业执照的收购站点,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今后凡需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的,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后,并到公安部门备案后,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废旧物品回收站在收购个人捡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履行出售人身份证审核登记手续;在收购中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禁止个体经营者从事医疗废弃物及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危险物品的回收和加工业务。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按回收种类有相应的分类储仓,地面要求硬底化,建筑物要有上盖。距离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风景区、文物、办公区等场所不少于500米。经营单位必须依照环保部门规定实施环保“三同时”。经营场所要求防水、防火、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及设置渗出液的收集处理设施等。

  王法(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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