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例机动车理赔案在赤峰理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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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17日消息(记者阿都钦、赤峰台记者品铭、通讯员周策) 近日,赤峰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交强险投保司机郑某赔付了5万元死亡补偿金。这例理赔案成为7月1日实施交强险以来内蒙古首例交强险人员死亡理赔案。 7月9日19时许,郑某驾驶车辆行至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驾驶摩托车的人当场死亡。郑某于7月8日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