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炎药两种名 一字之差卡住1915元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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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1:10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陈勇)儿子高烧注射了一种医保用消炎药,但保险公司却以该药与医保目录上所列药名有一字之差,拒付1915元的药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医院经常采购新药,类似事件时有发生。 此次引发争议的药品一般被称为“凯伦”,结核病防治所在给病人开药时使用的医学名称是“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可该药在医保目录上的名称为“哌拉西林钠三唑巴坦
昨日上午,长航集团退休职工陈木兴找到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5月3日,他的儿子高烧住进结核病防治所,一个月后病愈出院,花费10328.45元,其中有42针共1915元的“凯伦”。陈曾为儿子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买了一份医疗附加险,保险公司承诺将按医保目录报销医疗费。6月7日,陈持药费单索赔时,保险公司只为他报销了4033.58元,其他费用,则因不在医保目录,无法赔付,这其中,正包括了“凯伦”。 陈木兴找到结核病防治所医保处询问,医生林金华告诉他,医保目录上的“三唑”就是“他唑”。 对此,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邹新华认为,一个“他”,一个“三”,有一字之差,英文名也有差别,公司不能理赔。 陈木兴在医保目录上查出,“三唑”和“他唑”别名都叫“凯伦”,是一种药。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市医保中心审核部门的证实。 据了解,我市各医院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药品采购,医院会根据医生喜好及药品价格重新选择药品,因此经常出现同一种药,医院用药的名字及药品厂家与医保目录不相同,导致索赔难问题时有发生。 昨日上午,左右为难的陈木兴再次找到保险公司交涉无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