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戳“色狼”过度反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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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2:16 新闻晚报 | |||||||||
□记者 范献丰 钱朱建 晚报讯 “明星可以打官司捍卫隐私权,我一个普通人怎么阻止别人来讨论我?”昨天下午,市民马小姐来电讲述了她的遭遇:两名男子在公交车上议论她的身材,言语龌龊。怒不可竭的她用伞尖戳向其中一男子的小腿,反被索要了50元“医药费”。 昨天下午,马小姐乘坐一辆公交车到乳山路拜访朋友,穿了一件略紧的短袖T恤,将
哪知这时候车辆正在转弯,马小姐身子一倾斜,就听到对方“哎哟”一声大叫,原来伞尖顺着该男子的小腿划下,该男子拎起裤子一看,竟然有一道十几厘米长的血痕。该男子立即向马小姐索赔,甚至连刚才“穿这么紧不就是招男人看”这样的话也大声说出来了。马小姐表示,当时车上的乘客支持自己的并不多,不少乘客表示对方只是言语上粗鲁,但她已经给别人造成了实际的伤害。马小姐表示:“只有身为当事人,才能感受到那种被侮辱的感觉。”出于无奈,她不得不赔偿对方50元了事。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人都曾有过类似被言语“骚扰”经历,可大多数人都不知该怎么处理。有关专家表示,用下流言语骚扰也应属于性骚扰的一类,如果认为这些言语对自己造成侮辱,首先应该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喜欢这样,若要表示警告可略有技巧性,不宜采用过激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