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水压过低 老人丧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2:54 法制晚报 | |||||||||
消防栓水压过低 老人丧命 消防栓不起作用,电梯值班员“失踪”,延误灭火时机。老人被浓烟熏死 楼内消防栓成摆设 屋里一老人被熏死
家属起诉物业未尽到义务 被告:此前所称的“水压过小” 不是事实 本报讯(记者 付中)居民楼发生火灾后,楼里的消防栓却因为水压过低成了摆设,而电梯值班员的“失踪”,导致消防员只能步行爬上10层楼进行灭火。70多岁的程老汉最终被浓烟熏死在家中。 日前,程老汉的家人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4万余元。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1月18日凌晨2点钟,家住朝阳区安贞西里小区的程老汉家突然发生火灾。程老汉一个人在房间里灭火,让老伴赶紧敲开邻居房门求救。 听到赵老太的哭喊,邻居们穿上衣服,试图使用安装在老人家门口的消防栓。但接上了消防水带后大家才发现,水流小得根本无法起到灭火的作用。大家只好用家里的脸盆往屋里泼水灭火。 消防队员赶到楼下后,却找不到该楼的电梯值班员,只好身背灭火器具,步行至10层进行灭火。 由于灭火时机被延误,程老汉最终被浓烟呛死在房间里,赵老太也被火烧伤,屋内财产也受到了损失。 火灾发生后,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赶来的民警承认,只有打开安置在该楼地下室的水泵阀门,楼上的消防栓才会有足够的水压。 对此,程老汉的老伴和儿子认为,正是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义务,未保证消防设施及电梯的正常使用,才导致程老汉意外身亡及财产损失,遂诉至法院。 上午追访 物业称与己无关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被告方北京亿方物业公司第四分公司的付经理。 付经理告诉记者,“因为阀门没有打开,导致楼上水压过小”的陈述不是事实,因为“如果阀门没开,楼上就应该根本没有水”。 此前,究竟是哪位物业工作人员作出过“阀门没开导致水压低”的陈述,付经理称自己现在也不清楚。 对“电梯工脱岗”一事,付经理称,小区里有个专门的电梯公司,负责电梯管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