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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9: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7月17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严格各项措施,建立起案件审限预警机制,规范审限管理,有效地杜绝了超期限办案、拖延办案等现象发生,确保了案件流程管理畅通。

  该院对案件从立案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用计算机进行全程跟踪。所有案件立案后由立案庭的专职人员将有关信息输入电脑,立案庭通过计算机局域网、统计报表对案
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各相关业务庭建立相应的立案、结案电子文档每月及时报送立案庭,便于立案庭对审理情况进行管理监督。立案庭每月对各类案件实行法定审限和内部审限进行核对,根据内部审限规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十五日内审结,普通程序三十日内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五个月内审结;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二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五个月内审结;行政案件二个半月内审结;非诉执行案件二个半月执结,其他执行案件,四个月内执结。各类案件如未按上述规定结案的,由立案庭向各审、执庭局发出书面预警通报即下达《催办通知书》,提示限期结案。该院还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审限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审限考核,将案件有无超审限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岗位责任考核之中。

  至目前为止,该法院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完毕,在全院实现了“零超期”。案件平均审结周期缩短为10天,审判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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