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突发脑出血死亡后日记披露遭毒打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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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23:35 东南早报 | |||||||||
小旋上锁日记披露挨打经历 小旋家长获得3万元慰问金 早报讯 南安少女小旋去世后,父母发现了她生前所写的日记。日记里,小旋披露了自己在院前小学读书期间长期遭受同班男同学小风(化名)挨打的经历。今年,小旋的父母将小
南安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证据不足驳回小旋家长李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但在法院调解下,院前小学以及小风家长各给李先生夫妇1.5万元慰问金。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官司,终告一个段落。 案情回放:日记披露挨打经历 2005年9月1日,南安石井人李先生夫妇的女儿小旋突然头痛神志不清,被送往南安市海都医院进行抢救,医生诊断为“脑室内出血”,经医治无效。5天后,年仅13岁、品学兼优的小旋离开了人世。 小旋生前在南安市院前小学就读,7月份刚刚从小学毕业,在校期间,一向品学兼优。 过后,小旋的母亲在整理女儿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本上锁的日记本。日记里面记载着小旋被同班男同学小风毒打和恐吓的事情,还有小旋对老师发现其被打后“不察”的不理解等。正是这本日记,引起了日后的纠纷,也使得关于校园暴力的话题成为社会的舆论焦点,小旋的不幸死亡在当地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引起了多方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提起诉讼:学校成被告 李先生夫妇认为,小旋之死不仅与被告小风有关,院前小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把小风和光前小学到南安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其因小旋死亡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02536元。 南安法院于今年3月28日开庭审理此案。那天,李先生夫妇捧着女儿遗像早早赶到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旋患病经医治无效死亡。李先生夫妇称称其小旋从2004年初至2005年7月,长期遭受小风殴打头部,才造成小旋于2005年9月1日在没有受到外来伤害的情况突发脑出血导致死亡,而被告南安市院前小学对此事件却不闻不问,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制止该行为,对此,两被告对小旋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原告对该主张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因此,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遂驳回李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 达成协议:原告获得3万元慰问金 该案判决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双方矛盾比较大,社会影响广泛,案件承办人员在结案后仍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据南安法院介绍,6月26,法院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小风的的家长、院前小学各自愿给予原告慰问金人民币1.5万元,共计3万元。近日,这笔慰问金已通过法院交给了小旋的父母亲。这起案件至此终告一个段落。 事件回放: 2005年10月19日,早报率先以《小旋上锁日记披露挨打经历》为题,报道了小旋的遭遇。在接下来的5天中,早报每天以两个版,报道了事情的进展。泉州市区10多所中小学校长,纷纷支招怎么防止“校园暴力”。早报的连续报道,引发了全国性对这一事件的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南方周末、福建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媒体随后对此事件进行跟踪报道。 (《东南早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