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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潮期养殖户应加强防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32 石狮日报

  本报讯据历史资料分析,每年4月10月为泉州海域赤潮多发期,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加强赤潮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

  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爆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有害生态现象。它的危害主要是破坏了海洋的正常生态结构,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有些赤潮生物会分泌出粘液,粘在鱼、虾、贝等生物的鳃上,妨碍
呼吸,导致窒息死亡。含有毒素的赤潮生物被海洋生物食后能引起中毒死亡。人类食用含有毒素的海产品,也会造成类似的后果。

  据市渔政部门林主任介绍,石狮附近海域这几年都没有发生赤潮现象,上一次发生的时间是上世纪80年代初。赤潮大多发生在泉州湾、围头湾等近海海域。而据统计,石狮每年总水产品的产量大约30万吨,其中近海养殖的产量仅两万多吨,剩余均来自在外海作业的捕捞。尽管赤潮现象的发生不会冲击石狮的水产业,但是仍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林主任告诉记者,赤潮是一种自然灾害,泉州设有专门的海洋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一旦发出预警,渔政部门会立即通知养殖户做好防范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记者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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