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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官司赢回一年水费 运输公司被判退款近6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43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不肯缴高价水费,遭到对方停水、停电。王先生代表公司将收取水费的某运输公司起诉到法院。

  王先生在诉状中称,他所在的公司一直由某运输公司提供二次供水,并代收水费,可对方一直多收费,仅在2003年1月至10月间便多收了570余元。因为水费过高,王先生所在公司拒绝继续缴纳水费,并提供了相关规定依据,可对方停止了供电、供水。王先生认为,
运输公司的侵害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因此他们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返还多收的570余元水费。

  法院审理判令运输公司恢复供水供电,并返还多收取的水费近600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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