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历经十年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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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22 大连晚报 | |||||||||
民间借贷纠纷历经十年和解 ■通讯员战秀丽本报记者迟月晗 本报讯近日,长海县人民法院獐子岛法庭执结一起历经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1994年,獐子岛居民林盛家向亲戚林实家借得两张定期存款单,合计5000元,当时双方议定于当年6月还清借款,并立了一份欠条。 到了当年6月,林实家向林盛家要钱却没有结果,他在1996年向法院起诉。经法庭调解,林盛家欠林实家本息合计5800元,分两次付清。后来林盛家并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林实家在1996年1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林盛家下落不明,法院在1997年5月下达了中止裁定书。后来林实家多次要求恢复执行,法庭执行人员虽多次更换,但经多方查询得知,林盛家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并且林实家也提供不了林盛家的可供执行财产状况,因此只能答复林实家,待有还款能力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今年6月,现年76岁的林实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向法院提供林盛家相关财产状况。经过法官耐心地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林盛家每年给付林实家1000元,到欠款付清时为止。林盛家今年6月已经还给林实家1000元,执行人员考虑林实家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亲自将1000元执行款送到老人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