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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掌管财务不给丈夫手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35 重庆晚报

  荣昌县盘龙镇新江村2组何智乾问:2004年,我在广东顺德某家具厂工作,不慎被机器搅断手指,伤残鉴定为10级,厂方也给予了赔偿。如今我旧伤复发,需要手术,可是掌管财务的妻子不但不给我手术费,还向法院提出离婚。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主持律师周永强:你交给你妻子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你妻子单以你需要手术花钱而提起离婚诉讼,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
婚。

  对你而言,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你妻子现在有多少钱及其去向,比如说存在哪个银行或借给谁等?你若掌握了相关证据,在需要动手术而你妻子不把钱拿出来时则可以起诉她,让法院判决你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治病。离婚时也可避免你在分割财产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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