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富婆手中合同原是打印拼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38 重庆晚报

  昨日,江北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广东富婆状告重庆律师一案(本报3月28日报道)。因第一次开庭时出现了两份不同的代理合同,此次开庭时两份合同有了鉴定结论:富婆手中合同被鉴定为打印拼凑的。

  庭审焦点

  三家商场是否应收费

  广东富婆王琳(化名)离婚后为分亿万家产,与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签下风险代理合同:富婆如分得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12%支付律师费;分得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20%支付。

  这起标的上亿元的财产分割官司的一审结局是王败诉,她还搭进了60万元诉讼费。官司输了,王认为律师占有她的169万元律师费,应当返还。涉案的三家商场财产分割是否应收代理费,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昨日,王琳的两位代理律师称,王离婚前和丈夫有协议,约定这三家商场的经营权、所有权属王所有,商场挂靠在王前夫的股份公司,在工商、税务部门的登记人也是王。王离婚时并未要求分割这三个商场,商场归入名下,按照合同律师不该收费。

  被告严崇伟律师称,涉案的三个商场都是王前夫公司的分支机构,王只是负责管理而已。作为律师,他们为王取得了商场,完成了相关代理事项,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他提出王支付尚欠的52万元律师费的反诉,请求应当得到主张。

  鉴定结论

  富婆手中合同是拼凑

  该案第一次开庭时,双方都提交了一份《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但两份合同内容不同:王琳手中合同没编号,而且第八条写着“乙方(指严所在律师事务所)承诺代甲方(指王)处理……三商场相关事宜不收律师费。”严所在律师事务所所持有的合同上注明“[2005]民代字第010号”,而第八条没有那句话。

  这句话事关代理费是否该收的问题,法院为此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姐妹合同”进行鉴定。该中心采用文检仪、三维立体显微镜对两份合同每页打印字迹进行交叉比较检验,通过对墨水成分和打印痕迹分析等方法,得出结论:王琳手中合同第二页同严崇伟所在律所持有的合同是同一打印机连续打印形成,而王持有合同的第一页与第二页不是同一打印机同期打印。

  王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质疑,并质询鉴定人。质询之后,王的代理律师认为鉴定人的回答不是科学的表述。

  休庭后,王的代理律师马登科称,两份合同都是从对方律师那里出来的,就算是假的,来源也不在王。

  证人出庭

  富婆的合同这样出笼

  昨日,王琳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称,他和王琳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去年3月21日他到严崇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帮王签了一份合同,当时他看了后认为事情重大,遂给王传真过去。王认为严崇伟事前承诺三个商场不收代理费的内容没写进去,遂在3月23日亲自来渝。签合同时,严先拿了一份有三个商场不收律师费的合同给她签。王签字后,严说要另打一份,他们就在律师事务所等。打印出来后王没看就签了。直到上次开庭时,他们才知道各自手中的合同不一样。

  严崇伟称证人在说谎,并称证人是王的代理人,与王有利害关系,其证言没有证明效力。

  昨日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最后王琳代理律师拒绝接受调解,仍然坚持严崇伟及律所返还占用资金。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记者 罗彬实习生 吴杰网络编辑:甘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