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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津津乐道“八必须三严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4:07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临山通讯员张宏立) 企业法人拒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虐待、体罚农民工;非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打击报复农民工。发生上述这种现象,农民工都可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城建局城乡建设工程管理股和市总工会维权部进行投诉,维权部门将严格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在永济市,像这样的维权政策已被广大农民工熟知,并在具体的案例中尝试地加以运用。

  今年3月以来,永济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市劳动保障局、城建局、总工会联合组成了检查组,对28个建筑工地、农民工2380余人进行了造册登记,在所有建筑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公示牌”,明确地向农民工公示了维权部门的举报电话以及农民工遭受侵害的种类及维权举措。永济市将建筑企业所要做到的“八个必须、三个严禁”广为宣传,被农民工津津乐道。

  八必须是:建筑企业在招用人员时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向农民工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必须招用成年工;建筑企业各项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创造一个安全的建筑环境。

  三严禁是:严禁对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物;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童工;严禁扣留农民工的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

  截至目前,永济市共查处侵害农民工案件29起,为16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3万余元。各项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的实施,使该市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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