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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拒收贫困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4:1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孙健)记者7月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依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就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开学时省属各高校根据贫困学生提供的《陕西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通过“绿色通道”先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各学校不得因新生家庭贫困而拒绝其入学。

  省教育厅要求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
送《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确保每一位新生及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校有关政策和措施,努力消除新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秋季开学时,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必须继续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任何高等学校不得因新生家庭贫困而拒绝其入学的要求,我省明确:今年新录取的需要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入学通知书后,要如实填写《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并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提出贫困资助申请,提供以下材料:贫困学生资助申请书、当年高等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和原就读高中学校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有效证明、录取高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对新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在原就读学校公示名单后,在《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于新生报名截止日前邮寄或交由学生自带到录取高校。省属各高校根据贫困学生提供的《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通过“绿色通道”先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再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进行认真审核,最后再根据贫困学生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及市县(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高校要负责对提出申请的贫困学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视情节通过档案记载不诚信鉴定、行政处分等方式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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