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拒收贫困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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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4:1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孙健)记者7月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依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就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开学时省属各高校根据贫困学生提供的《陕西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通过“绿色通道”先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各学校不得因新生家庭贫困而拒绝其入学。 省教育厅要求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
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对新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在原就读学校公示名单后,在《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于新生报名截止日前邮寄或交由学生自带到录取高校。省属各高校根据贫困学生提供的《陕西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通过“绿色通道”先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再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进行认真审核,最后再根据贫困学生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及市县(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高校要负责对提出申请的贫困学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视情节通过档案记载不诚信鉴定、行政处分等方式给予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