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走私毒品案”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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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宇男)本报6月19日6版刊登的《境外毒贩成都“落马”》一文报道了“1·25走私毒品案”的侦缉过程。记者近日从成都海关了解到,该案已有判决结果。 “1·25走私毒品案”由成都海关缉私局侦办。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检方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涉案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甘国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万元人民币,并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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