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春:勇斗歹徒的“百姓英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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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04 红网-湖南日报 | |||||||||
实习生 蒋业丹 本报记者 刘文韬 事迹回放 2005年9月27日清晨,望城县高塘岭镇南韩文具店老板王晓春像往常一样准备开门做生意。突然,一声“救命啊有人抢劫”的叫喊声从隔壁精品店传来。
“有抢劫﹖”王晓春没有多想,立即赶到隔壁精品店。只见一个身穿黑色上衣、带黑色墨镜的青年男子,手拿一把西瓜刀正对着女店主。那名男子见有人过来,慌忙将刀收起藏在身后。王晓春冲上前一把抓住男子的手,大声质问:“你想干什么?”看到王晓春正气凛然的样子,男子胆怯了,准备逃走。这时,望城职业中专50岁的职工卢松柏正巧路过此地,见状也过来帮忙。王晓春二人合力将男子扭住,并将男子手里的刀抢了过来。就在他们松口气之际,没想到男子突然又从身后掏出一把尖刀刺向王晓春的左腰。鲜血顿时染红了王晓春的衣服。歹徒乘机逃走。曾在部队当过兵的卢松柏见状,机巧地紧跟其后,并暗暗报警,终于与赶来的巡警一起将行凶歹徒抓获。 王晓春受伤后,幸被店主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令人感动的是,后来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判决被告赔偿王晓春医疗费、误工费等15万元,家庭并不富裕的王晓春夫妇当即表示,将从赔偿款中拿出6万元捐给望城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王晓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其实只是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见歹徒抢劫如果不去制止,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况且,如果因无人管而让歹徒抢劫得逞的话,下次受害的,说不定就是我自己。” 群众点评 长沙市火星镇芙蓉苑小区居民涂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如果因无人管而让歹徒抢劫得逞的话,下次受害的,说不定就是我自己。”王晓春的这句话,使我不由得想起多年前在社会上引起过讨论和共鸣的一个命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共同的大家庭里,见义勇为、帮助别人,实际上就是帮助自己。因为只有大家都有了安全感,自己才有安全感。如果看到别人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而不出手相救,那么,当自己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时,你还好意思指望人家出手相救吗?这道理是浅显的,也是深刻的。只要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风气,违法犯罪分子就无所施其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