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杀死养父母后自杀未遂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1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宁7月18日消息 (记者陈俊 贵港台覃世翻) 最近,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负心汉韦健煌因以残忍手段杀死自己的养父、养母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健煌是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由他的养父韦志清、养母张爱碧抚养长大,2001年养父养母还为他娶了媳妇,后来韦健煌育有一个儿子。他的养父养母原来已经有一个比韦健煌大的儿子。2000年,韦健煌两兄弟分家,5间新房子兄弟俩各分得两间,厅堂共用。韦健煌
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健煌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对有养育之恩的养父、养母活活砍死,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给予严惩不贷,所以作出了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据了解,被告人韦健煌既往有癫痫病史,但经鉴定其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