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打工不慎触电身亡 四载诉讼终于魂归故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5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杨得胜在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打工时遭电击身亡,其家属虽然得到了6万余元的补偿款,但杨得胜的尸体4年未得到妥善处理,成为杨得胜家人的心病。

  2002年春,互助土族自治县蔡家堡乡杨家湾村村民杨得胜受雇于西宁聚能输配电安装有限公司到久治县工作。同年4月28日,杨得胜在变电器上干活时,原本无电的线路突然来电,当场被击倒,由于伤势较重,加之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公司当即派人将杨得胜转送至四
川省人民医院,但因伤势太重,最终医治无效死亡。

  此后,杨得胜的家人因不了解杨得胜生前所在公司的情况,在寻找公司的时间里错失了工伤认定时效期,失去了受害人家属依法应当获得的遗属津贴补偿。直到2004年初,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杨得胜胞弟杨得山才找到西宁聚能输配电安装有限公司。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杨得山遂将聚能公司告上法庭。此案历时两年,2006年2月22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西宁聚能公司赔付杨得胜亲属66195.62元。

  赔偿费虽然拿到了,但杨得山及其母亲宋维明心里仍难以平静,因为杨得胜离世4年未能“入土为安”。

  后经过打听,杨得胜家人得知杨得胜的尸体一直存放在四川成都东郊殡仪馆内,可要取出尸体必须付清4年共计6.5万元的“尸体保管费”。死者家属再度陷入困境,为此杨得山再度和西宁聚能公司协商请求公司予以解决,但西宁聚能公司未予理睬。不得已,杨得山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求助。城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多次找西宁聚能公司协调杨得胜善后事宜,最终西宁聚能公司同意负担一部分费用。今年5月23日,在法院的参与下,杨得胜的尸体在成都火化。

  至此,杨得胜因打工触电身亡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及尸体处理纠纷案,历时4年圆满解决。(记者 张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