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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虚开发票3.4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00 解放日报

  

一年虚开发票3.4亿元

  初中文化程度的吴某开了5家物流公司,没有一辆运输车,没有一个驾驶员,生意却十分“红火”,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他“挂羊头卖狗肉”,大量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运输发票,涉案金额达3.4亿
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超过2000万元。日前,吴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将移送市检察二分院审查处理。

  五家公司一个老板

  浙江农民吴某,身兼5家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这些公司都是他虚开抵扣税发票的“空壳”载体。

  从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吴某陆续以自己或别人的名义注册了5家物流公司,办公地点都设在同一栋商务楼里。据他称,这是为了“管理方便,节省成本”,实际上,这是他虚开发票的大本营。

  虚开3.4亿元发票

  吴某聘用了康某、许某等人散发代开运输类发票的小广告。他以上述5家公司的名义到税务部门领购大量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一些运输企业找上门来,吴某就为他们虚开发票,并按开票金额的3.6%到4.4%收取开票费,拿到发票的运输企业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7%的比例抵扣税款。

  检察官发现,向吴某求购发票的大多是运输个体户或小型运输企业,他们为了抵扣税款差额,不惜触犯法律,其中周某、陈某等人从吴某手上以3.6%的开票额买到发票后,再以4%到4.4%的开票额转手虚开给他人,充当“二道贩子”。

  经查,从2004年3月到2005年7月案发,吴某及其同伙一共虚开发票价税合计达3.4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逾2000万元。

  暴露监管漏洞

  这起近年来本市最大的虚开发票案,为啥在一年多时间里未被发现?

  检察官调查得知,按照吴某公司开发票的业务量计算,等于一家小型运输企业在半个月内拿到上千份业务,这明显不正常。遗憾的是,这一反常现象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监管上的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此外,吴某在一栋商务楼里开出5家“皮包公司”,竟可以顺利办出各种手续,这一案件反映出某些开发区、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把关不严,放低对企业注册、审查、验资等方面的门槛,以至于成了偷税案件的“温床”。

  本报通讯员 潘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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