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买418元券用时方知被忽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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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汛)用200元的现金,可以购买418元的购物券——昨天,安贞华联使出了一招新的“买券”促销方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但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及法律专家均表示,安贞华联进行此次促销时,既没有在商场入口等处公示返券使用范围,消费者真正需要的大品牌商品实际上也都不能用购物券买到,促销涉嫌多项违规。 昨天上午,安贞华联大厦外侧挂着的“200元人民币购买418元购物券”广告十分显
“花200元人民币可以买418元的购物券,猛一看还觉得挺划算,可实际上换来的券根本就不能像现金一样畅通无阻,很多商品不接收购物券。”消费者张女士抱怨道。据粗略估算,参与活动的商品只占到了全商场不到一半的品牌,主要是服装、鞋帽、箱包。而一些大品牌,以及化妆品、珠宝首饰,都没有参加这项活动。 “像安贞华联这种没有明示促销使用品牌、范围,让消费者自己碰、自己找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促销行为规范。”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中已经明确要求:经营者将促销活动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方式、促销规则以及相关附加性条件等具体信息,在营业场所的入口处、店堂内等明显适当的位置,提前进行明确的提示,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则指出,在市场中流通的货币应该是人民币,而不是代金券,把代金券当作人民币来用,涉嫌违反我国相关的人民币管理办法。“购买同样一件商品,如果用人民币买就要花418元,可是用券买只要花200元,那么这种商品的价格到底是多少?”邱宝昌表示,一种商品、两种价格的做法也涉嫌价格欺诈。RJ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