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火患大户年底前要“灭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58 乌鲁木齐晚报 | |||||||||
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在年底前整改完毕。 记者13日在自治区消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了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这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大部分都是人员聚集的商场、大型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雷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参与制定整改方案,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安监、文化、建设、工商、旅游、城市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确保年底前21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销案摘牌,确保全区的火灾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了解,去年自治区向存在重大隐患的地州市政府(行署)下发了《督办通知书》,在挂牌督办的45家单位中,已有42家整改完毕,3家单位局部停业整改。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王进 杨清贵 通讯员赵永刚 刘金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