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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桃源居”引发小区名称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实习生卢雯报道许多身居闹市的人都期盼有一片世外桃源,“桃源居”小区名称给人“悠悠见南山”的美好想像,于是同一地区出现了两个新建的“桃源居”。昨天,这在无锡引发了首例小区名称使用权纠纷。

  2002年8月,市区一家置业公司以“桃源居”的名称,向市地名办申请用作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地名。9月,市地名委员会以“锡地委13号文件”予以批准。文中明确规定,“桃
源居”是建造在梁溪路与梁清路之间的商品房,其范围是东至蓓蕾新村,南至梁清路(一期工程至小张巷),西邻鸿桥路,北至梁溪路。其后,建设单位按批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地名标准制作了地名标志牌。

  近年来,“桃源居”建设单位多次听到市民反映,惠山地区也有新开发小区打出了“桃源居”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弄不清两个小区名称是啥关系。近日,这家置业公司委托法律服务界人士作了调查,发现这是市区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阳山地区开发的商品房。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打出的小区名称为“桃源居·安阳花园”或“安阳花园——桃源居”。经调查,当地区民政部门批复的该小区名称为“安阳花园”,显然“桃源居”是临时附加的。

  置业公司认为,房屋开发公司擅自“借用”其他地名名称的行为,侵害了“桃源居”小区的名称权,并误导了广大消费者。昨日,置业有限公司向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了《关于停止使用“桃源居”名称的函告》。函中要求开发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桃源居”名称;在3日内,将标所有引用“桃源居”三字商品房宣传广告予以撤换;一周内刊登更正声明。置业公司表示,如逾期未予纠正,该公司将依法维权。

  市地名办有关人士反映,目前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自行命名小区地名称的行为不是个别现象。有的新建小区从旧房拆迁、基建到销售几易其名,有的同时拥有“小名”、“别号”,这都是违章行为,容易误导视听。这些问题主要出在商品房销售策划者身上,有人挖空心思为小区商品房临时提一个叫得响的“雅号”,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为了推动销售。有识之士认为,其实对开发者来说,房子卖得好坏,是否有人气,关键还是要看小区建造的质量、环境、管理和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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