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烦心事 消委来排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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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1:03 温州都市报 | |||||||||
读者昌先生来电:我是外地车主,在温州营运,日前和一托运部发生争议,幸亏瓯海消费委直属分会帮忙,维护了我的权益。 记者核实:近日,车主昌先生向瓯海消费委直属分会反映,经瓯海某托运部介绍他到丽水为一客户运输两车树苗(每车2吨)至杭州。车到杭州后,由于收货地点和联系电话不实,无法找到货主,于是昌先生回温后,要求该托运部退还信息费,并要求赔偿损失,但该
该消费委直属分会受理投诉后,现场调解不成。于是,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办公室调解。工作人员通过车主提供的过路费和汽油发票等有关票据,以及综合来回丽水所需的费用凭据,努力做被诉方的思想工作,并耐心给予讲解,根据有关《消法》知识,由于经营者的过失造成消费者的损失,经营者应该作出一些补偿。最后,通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由该托运部一次性补偿车主1500元,使这起投诉得到成功解决,为外地车主挽回了损失。 小杜 吴诚坚 丽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