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借债消费 为还钱租车抵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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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1:30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张广鹏 记者吕献峰)一男子在缓刑期间经常借钱出入消费场所,结果导致债台高筑。为谋财,该男子竟骗取汽车租赁公司的轿车,将车抵押后换取钱财,用于消费。公安西青分局接报案后将该男子抓获。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逮捕。 这名男子姓李,武清区人。李某在2005年6月因伤害犯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缓刑期间,李某每天频繁出入网吧、饭店等消费场所,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
租期到后,汽车租赁公司发现李某没能按时交还汽车,并且停机,于是立即到公安西青分局报案。接报后,办案民警赶往武清区查找李某的下落。但是,李某居无定所,民警经多日查找,均未发现李某和被骗汽车的下落。6月11日,民警获得线索:有人发现李某的踪迹。于是,办案民警立即赶到李某的藏匿处将其抓获。经讯问,李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随后赶赴河北省起获被骗汽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