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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借债消费 为还钱租车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1:30 今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张广鹏 记者吕献峰)一男子在缓刑期间经常借钱出入消费场所,结果导致债台高筑。为谋财,该男子竟骗取汽车租赁公司的轿车,将车抵押后换取钱财,用于消费。公安西青分局接报案后将该男子抓获。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逮捕。

  这名男子姓李,武清区人。李某在2005年6月因伤害犯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缓刑期间,李某每天频繁出入网吧、饭店等消费场所,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
。面对拮据的生活,李某从一张拾来的汽车租赁公司的广告上找到了“发财”灵感。汽车租赁公司在广告上宣称,花100元至200元钱就能租一辆轿车,且不用大量现金抵押。李某感到其中有机可乘。今年5月,李某到西青区杨柳青镇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经商谈,李某以每天2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一辆价值5万余元的奇瑞牌汽车。为了不引起汽车租赁公司的警惕,李某交了3天租金,并把身份证明押在租赁公司。当天下午,李某驾车直奔河北省廊坊市,找到朋友后,自称其有事急需用钱,向朋友借了2万元,并把汽车押在朋友处。同时,李某称若他还不上钱,就用轿车顶账。拿钱后,李某回家,还清所欠亲戚、朋友的账后,又继续过上了到处消费娱乐的生活。李某为防止汽车租赁公司找到他,将原来的手机号停了,重新换了一个手机号。

  租期到后,汽车租赁公司发现李某没能按时交还汽车,并且停机,于是立即到公安西青分局报案。接报后,办案民警赶往武清区查找李某的下落。但是,李某居无定所,民警经多日查找,均未发现李某和被骗汽车的下落。6月11日,民警获得线索:有人发现李某的踪迹。于是,办案民警立即赶到李某的藏匿处将其抓获。经讯问,李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随后赶赴河北省起获被骗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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