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问题起争执 驾车顶死骑车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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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2:56 法制晚报 | |||||||||
行车问题起争执 驾车顶死骑车人 肇事者涉嫌故意伤害罪 本报讯 (通讯员 耿燕军 记者 孙慧丽)因为行车中与自骑车人起了争执,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器材处汽车驾驶员高金东、张世全、董长有竟小题大做,殴打、驾车顶撞拖带
记者今天获悉,高金东等3人被以故意伤害罪公诉到二中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6日22时许,高金东、张世全、董长有驾驶猎豹牌越野汽车行至本市朝阳区某村院落东侧路时,因行车问题与骑自行车路过该处的杨某发生争执,遂对杨某拳打脚踢。 在3人行凶后乘车欲逃离现场时,因杨某在车前阻拦,高金东即驾车对杨某顶撞、拖带。停车后3人又将杨某从车下拖出并遗弃于路旁。 杨某因巨大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胸部,造成肋骨骨折、左肺损伤、颅骨骨折、脑挫伤等,致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当月7日,高金东、张世全、董长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高金东、张世全、董长有殴打且驾车拖带他人,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