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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邮政侵犯著作权 雕塑家获赔近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2:58 法制晚报

  告邮政侵犯著作权 雕塑家获赔近3万

  本报讯(记者 李奎)因认为《董永与七仙女》特种邮票及系列邮品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湖北雕塑家杨林将国家邮政局等邮政单位告上法庭,索赔800万元。近日,市一中院认定湖北省邮政局、孝感市邮政局侵权成立,判令其向杨林赔偿近3万元。

  据杨林介绍,他于1984年创作了“董永与七仙女”双人塑像,后来该雕塑已成为孝感标志。2002年7月,杨林提供一幅图片给孝感市邮政局一次性用于制作一本集邮纪念册封面。然而,在邮政部门制作发行的多种“董永与七仙女”邮品和纪念品上都使用了雕塑图案,而且既用了原作图,又用了复制图,并仅在复制图上为杨林署了名。

  法院审理认为,孝感市邮政局未署名,侵犯了杨林的署名权。此外,湖北省邮政局作为邮品的发行者也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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