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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杂院用水起纠纷 炒锅砸伤邻居脑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2:59 法制晚报

  大杂院用水起纠纷 炒锅砸伤邻居脑袋

  本报讯(记者 李奎 通讯员 于伟 杨轩)罗某因用水问题与邻居李女士发生矛盾后,操起手中 炒锅将李女士头部砸伤。记者上午获悉,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到法院。

  2005年8月31日晚,家住石景山区衙门口的李女士下班后拿自家的水桶到大杂院的水池旁接水,她把水桶放在水池里便先回了屋,这时邻居罗某吃完饭出来挪开水桶刷锅。

  不一会儿,李女士发现罗某把她的桶挪开了,上前跟罗某理论。罗某不说话,还接着刷锅,李女士见罗某毫不理会,便拎桶上去接水,把铁锅挤到了旁边,这时罗某拿起手里的炒锅砸了李女士的脑袋,后经法医鉴定李女士头部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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