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打折 价格先“兑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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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3:03 法制晚报 | |||||||||||
高先生当庭打开手机播放厂家说法的录音摄/记者 李奎商品全国统一价498元 商场标价828元 以折扣价498元销售 顾客起诉商家 商品打折 价格先“兑水”
消费者现场放厂家录音作证 商场:一直以828元销售 专家:加价属实就构成欺诈 本报讯 (记者 李奎)高先生在某商场以打折后498元的价格购买了原价为828元的一套“富安娜”床上用品,后来他发现498元竟是全国统一零售价。高先生遂以该商场将价格抬高再虚假打折为由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开庭前,高先生带着床上用品坐上了原告席。高先生对记者说:“我其实在打一场公益官司,希望商家能够停止所有类似的虚假打折、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针对高先生的指责,商场代理人称:“这款产品的原价一直是828元,而且原告向西城区发改委举报后,至今商场没有接到行政处罚决定,这就说明不构成欺诈行为。” 此外,商场方还提出:“事后双方一直在积极协商,商场也同意退货,但原告却向厂家索要3万元赔偿,因此他不是纯粹的消费者。” “这是诬告,我从来没有向对方索要过3万元。”高先生立即反驳说。同时他说他在与厂家代表的通话中,还曾受到人身威胁。 高先生当庭打开手机播放了5分钟的录音,他说“富安娜”的江小姐和他沟通时,道出了虚假打折的原因。 江小姐在录音里说道:“商场在举行返券活动的时候回扣率太高,我们承受不了,只能在出厂时定的零售价的基础上再进行加 价,否则我们肯定得赔本,我们也是不得已的。” 因通话录音不是很清楚, 商场方马上提出异议。 随后,商场方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小票,证明之前就曾以828元的价格销售过。但高先生认为这张小票上显示顾客用了1003元的券买了828元的商品,显然不是一次正常的销售。 案情回放 消费者称商场玩虚假打折 今年2月19日,高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套原价为828元的“富安娜”床上用品。 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商场正在搞返券活动,如果不选择返券的话,也可以打折。于是他让商家打折后,以498元的价格购买了那套床上用品。 但后来他发现,包装盒上印着这款产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为498元。高先生遂将该商场告上法院,认为商场进行虚假打折,已构成价格欺诈。 专家观点 如属实商场构成价格欺诈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如果商场被查实的确采用了虚假打折方式,实际上是诱骗消费者进行购物的欺诈手段,让消费者作出了一种不正确的购物决断。 同时,按照消法规定,商家应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