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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就要卖出去了 半路杀出15万土地出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6: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廖桂金 可君 林缃蓝)一套标价50多万元的房产,突然冒出15万余元的“天价”土地出让金。昨日,一家中介公司与原房主为此闹上了法庭。

  这套房子位于谊爱路,吴女士准备将它出售。今年3月9日,吴女士与厦门龙巢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签了份《房产包销协议书》:龙巢公司以总价57万元包销,交易及过户税费也由中介公司来承担。协议签订后,龙巢公司付了10万元包销定金交给吴女士。

  4月,一位客户答应以59.8万元买下这套房子。可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市土房局告知说,这套房子得补交15万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另有契税4000余元。

  龙巢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完成了包销义务,而且超出包销价2.8万元,按照协议这2.8万元是“溢价”,应该归中介公司所有。吴女士不同意,她说这套房子还付出了15.7万余元的税费,她实际上根本没有拿到57万元,哪来的溢价付给中介公司。

  这套房子的土地是划拨用地。龙巢公司的代理人一口咬定,他们在签订包销协议时根本没看到原产权证,不知道这套房子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吴女士这方说,龙巢公司作为专业中介公司,不事先看产权证就签下包销协议,似乎存在“欺诈嫌疑”。

  龙巢公司提出说,吴女士作为房主,更应该知道自个的房子得补交土地出让金,却未事先申明,如今她得自行清理“权属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吴女士的代理人分析道,一般情况下划拨土地只需补交房价1%的土地出让金,不过区区数千元而已。本案实在太特殊,吴女士根本“不可能知道”也“无法预见”会出现如此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因此这份包销协议属于重大误解,应认定无效。

  开庭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调解,本案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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