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借车出事 当心连带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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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6:59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吴雪勤 王丽君)借给别人的车子出了车祸,因车主当初收取了100元“借车费”,到头来不得不负担2.5万的连带赔偿金。 今年春节期间,河南货车司机刘某驾车至江夏葛岭镇路段,违章调头时撞上一辆“广本”轿车。造成“广本”司机王军(化名)和妻子全身多处骨折,均重伤。
交管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刘某应负主要事故责任,王军承担次要责任。 王军夫妻住院两个多月,花去了近10万元医疗费。他们要求刘某承担8万元赔偿,刘某却拿不出钱来。 无奈之下,王军委托湖北野责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小勇帮助维权。 肖律师调查得知,借车给肇事司机的李老板曾收取刘某100元“借车费”。为此,肖律师找到李老板,告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李老板收费100元将车辆借给刘某,和刘某之间实际上形成了租赁关系。按照法规,他应该和肇事司机刘某共担赔偿费。 在律师的调解下,三方近日达成协议,车主李老板承担王军2.5万元医疗费,司机刘某承担5万医疗费。 肖律师提醒有车一族,自己的车辆不要随便外借,尤其是有偿借用,或借给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者,一旦出事将难以避免事故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