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园规划用地不容侵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10 石狮日报 | |||||||||
编辑同志:近日偶然听说,有人又打算在宝盖山和灵秀山风景区附近的天然林地建房!这一消息使我们十分惊诧!实际上这是想毁掉我们眼前仅存的两片成片林地啊。我们作为石狮的一份子,从爱护市民生活环境和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出发,请求贵报呼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全市人民,坚决阻止这种侵占、毁坏天然林地的行为。 众所周知,宝盖山和灵秀山是整个石狮仅存的两片成片林地,属于国家明文规定保
我们知道,国家和福建省政府、泉州市政府早就对保护天然林地和城市绿化颁布了很多法规,对生态林地的保护更有严格的要求。而对于风景名胜区内植被和林木的保护,更是严上加严。国务院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中要求,对擅自改变规划及其用地性质,侵占风景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对于破坏植被、砍伐树林、毁坏名木、滥挖野生植物、破坏生态等行为,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并应责令经济赔偿,处以罚款。因而,我们恳请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保护不可再生的宝贵天然林资源,对石狮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千万不能让这一“侵占天然林地为己有、为己用”的做法实现。同时,应尽快启动宝盖山和灵秀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早日给市民群众更为完整的森林保护区和更为美好的生态环境。石狮几位热爱家乡的华侨和市民2006年7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