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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破裂水淹邻居家 互相推诿遭灾者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1:16 青岛新闻网

  楼上邻居家的热水器突然破裂,大水渗透房顶“淹”了自己家,双方协商不成后,住在楼下的郭女士将楼上的房主和承租人一起起诉到了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令由承租方谭先生支付赔偿金1.3万元。昨天,郭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该判决已经生效,他们正在等待对方的赔偿。

   郭女士住在红山峡路某住宅楼,去年11月一天,502户李某家的热水器发生破
裂,由于排水设施不畅导致积水过多,大水浸透自家地板后,顺着墙渗到了住在402户的郭女士家,郭女士家的墙面、门窗套及地板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为此,郭女士找到邻居协商赔偿,在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后,郭女士将房主和现在的承租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经济损失4万元。

  庭审阶段,房主李某表示,他已经将房子出租给了谭某,谭某也曾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所以此事与他无关。而作为承租人,谭某表示他并非房主,也不该承担民事责任,郭女士提出的索赔数额过高,而且应该向热水器的生产厂家追究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将房屋租给谭某后,谭某已实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对房内物品应尽到妥善维护和保养的义务,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损害的财产鉴定后作出了谭某赔偿1.3万余元的判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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