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绑架前男友索要70万分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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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前男友答应给付数十万分手费迟迟没兑现,一妇女竟邀约另3人将前男友强行扣下。昨日记者从锦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该女及另3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 “绑架”前男友索要分手费
今年2月24日,成都市某房产公司老总张华(化名)开着一辆黑色尼桑轿车,载着新交不久的女友行至新南门时,一辆苹果色的QQ轿车快速从车后超过,“咚”———QQ轿车撞上张华的轿车。“你怎么开的车啊?”张华停车,跟QQ司机理论。 双方正商讨,一辆富康轿车冲到他们跟前,车上下来几个彪形大汉,将张华团团围住,没等他反应过来,几个大汉强行将张推上QQ轿车里,将其挟持到肖家河一茶坊。 不一会,张华发现前女友昌某也来到这里。没等张开口,昌某得意地说:“明给你说,这场车祸是我亲手导演的———只要你把那笔‘分手费’给我,我就让你走。”期间,昌某及几名“兄弟伙”轮番与张华谈判。 拿到七十万不料有麻烦 张华见迟迟无法脱身,只好答应给昌某70万元现金了结此事。当日下午,昌某查询得知70万元已到账,才让张华脱身。 第二天,当昌某等人正为拿到70万元“分手费”暗自高兴时,民警却将她“请”进了公安局。原来,张华在车祸发生后被几个彪形大汉带走以后,张的新女友认为来者不善,当即报案。为了保证张华的人身安全,警方在外围观察,等张华平安释放后,才迅速出动,将昌某等4人一一抓获归案。今年4月14日,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昌某及另外3人批准逮捕。 男友爽了约喊人收拾他 据年近40岁的昌某交代,4年前,她和张华恋爱并同居,对他爱得死心塌地。去年年底,张华提出了分手,并向昌某承诺,分手后给她50万元现金和一套住房。在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后两人分道扬镳。“然而,他不讲信用,不仅不主动履行承诺,就连我多次找他要‘分手费’,他也总是拒绝。一气之下,我才想到找一帮社会朋友强行收取‘分手费’,并答应成功后给他们一定报酬。我现在……真的好恨他!”昌某泪流满面地说。 锦检法 陈雄 记者 庞山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