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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兴龙公司违法排污禁而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6:29 三秦都市报

  本报商洛讯(韩建军 李军 记者 田亮)连日来,本报连续接到商南县富水镇八里湾沐河村的群众报料称,他们村子附近新建生产镁橄榄石的商南县兴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违法占用土地,非法排污近两年时间,给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据村民王某讲,自这个镁橄榄石厂建到他们这里后,白色的粉尘到处飞,造成附近
的核桃树和柿树结果量下降、农作物减产,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结果,厂子还在生产。

  记者在现场采访,一自称是该厂负责生产的王某告诉记者:“老板回河南了。我们厂的手续齐全,等老板回来再说。”

  据商南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兴龙公司曾经因违法占地在2004年被处罚过,并要求补办相关手续。直至今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该公司又违法占地,接到记者举报后,他们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随后,记者来到商南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赵谊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相关“处罚决定书”,其内容主要为:“处罚2000元,并停止生产。”记者问,该厂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为何仍继续生产?赵队长称,该县地盘大,人手少,管理起来难度很大,赵队长表示,将立即着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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