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讨回用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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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栾磊)夫妻俩离婚后仍在一栋房子里分割居住,前夫李某把自己所有的厨房内的水管卸了下来,高某无法用水,遂将李某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判决李某将水管修好,保持正常流水。 李某和高某离婚后,将位于台西二路的一套房子分割使用,其中一间卧室由高某和女儿居住,另一间卧室和厨房由李某使用。2005年9月,李某在厨房内安装了水表,拆除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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