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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大学生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林刚通讯员顾琰琰)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市慈善总会、市总工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2006年联合助学工作方案》。

  市总工会“金秋助学”的资助条件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职职工家庭中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专科录取,和持《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被本专科录取
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资助标准: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各单位工会于8月31日前持有关证件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办理领取助学金。咨询电话:84869005。

  今年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寒窗基金”资助对象为: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中,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于7月1日~7月31日到其毕业学校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有关证件。有关部门确定接受资助学生名单后,8月上旬将召开资助大会,发放资助金。咨询电话:82751002。

  今年“慈善助学”实行限名额资助,全市共资助145名学生,七区各10名,五市各15名,资助标准为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

  该活动将优先资助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中,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和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职职工家庭,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专科录取,并未获得“寒窗基金”或“金秋助学”资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及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非在职职工家庭,并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专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可以于7月1日~8月24日,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在区(市)慈善机构(筹委会)领取推荐表。咨询电话:8210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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