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交强险”不予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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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7: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管怀香)不带“交强险”保险单,今年四方区的车辆将不予年审。记者今天从四方交警大队获悉,从本月开始,四方交警大队已经在辖区建立了固定机动车检测站,该区的驾驶员将告别到市车管所年审的历史。 据悉,四方区2006年7月份机动车年审工作今天正式开始,与以往不同,参加年审的车主,必须携带“交强险”保险单的副本或第三者责任险复印件,不携带者将不予年审。据
为方便辖区车辆审验,交警四方大队车管分所提醒参加年审的车主,请到萍乡路8号的世泰丰田机动车检测站内进行登记、领表后,进行审验,咨询电话848934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