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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峰律师让“缩水合同”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35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吴雪勤)装潢公司7万元的债务,对方委托人答应只还5万就可“不再追款”。哪知还了5万元后,对方还是将自己告上法庭要追讨余下的2万。

  作为装潢公司的代理律师,王建峰在法庭上指出:依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处理债权人的债务。因此,对方委托代理人以5万元结清所有欠款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债权人状告装潢公司归还所有欠款,没有法律根据。

  最终,法院采信王律师观点,驳回债权人的讨债诉求。

  今日下午2时~4时,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王建峰律师,将走进晨报律师连线,为读者解答法律疑问。

  王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企业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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