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10龄童勒索150万“撕票” 法庭上供词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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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49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朱滨实习生郑政楼轩)绑架小孩勒索150万元最终撕票的凶案疑犯——一对年仅22岁的恋人,昨日在市中院同庭受审时,口径不一,供词互相排斥。法庭上,男子翻供称是案外第三人杀害了小孩,而女子称“没有见到第三人”。 遭绑架厄运的是武汉市沙湖果批市场一位老板年仅10岁的儿子彤彤(化名)。彤彤家人怎么也没想到,彤彤口中的“大哥哥”江兴敏——彤彤父亲的一生意伙伴,竟会将毒手
据检方指控,2005年11月22日,家住浙江温岭市和台州市的江兴敏和女友吴某(均为22岁),租车从浙江台州前往武汉。次日抵汉住宿在武昌傅家坡一招待所。24日晚8时许,江在积玉桥一网吧附近,将在此玩耍的彤彤诱骗至招待所,随后堵口掐颈致彤彤窒息死亡。次日,江电话向彤彤家长勒索150万元。其家长报案的同时筹集了40多万元现金准备赎儿。 26日晚上,江吴两人将彤彤尸体装入行李箱内带回到浙江温岭市箬横镇。在当地五弯河桥上,江用事先准备的铁链绑上铁块抛尸入河,并将衣物及行李箱在路边焚毁。29日,江吴两人在台州市被抓获归案。 昨日法院对两人分开进行了审讯。随后庭审中,江兴敏承认实施绑架,但翻供称彤彤是被另一未到案的同伙所杀害。而其女友吴某则当庭称“没有见到第三个人”。法庭上,这对昔日情侣四目相对,形同陌路人。 彤彤家长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8万余元。 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