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中奖无法兑现 地税人员提醒勿损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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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力实习生朱秦冀)佟女士兴冲冲地拿着一张面值5元的发票走进了市地税局的大门,她得知自己的发票参加地税局定额发票二次抽奖中了4等奖,可以获得600元的奖金,可是当她到指定地点去兑奖时,却因自己人为损坏了“兑奖联”而不能兑奖,佟女士只好望票兴叹。 佟女士今年6月将几十张定额专用发票的发票号码输入了地税局的网站,6月18日她
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西安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讲,定额发票上有两栏,一栏是“发票联”,另一栏则是“兑奖联”,来领奖的人须将这两联都齐全的发票拿来方可领奖,否则,为了避免重复领奖,缺少“兑奖联”的发票将不能参加二次兑奖。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二次兑奖的发票一定要妥善保存,如果由于人为损坏而造成发票不全是不能参加兑奖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