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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骗子三大骗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高考招生骗子三大骗术

  自主招生形式录取的新生在高考前须通过高校组织的测试,必须参加当年的高考,所以自主招生不是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指标。

  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许多考生的家长也在这个
时候开始秘密行动,找熟人、托关系,希望自家的孩子能上一个理想的学校。正是利用家长这种为孩子求学心切的心理,一些骗子打着高招的幌子进行诈骗活动。近日,本报联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教育部学生司,结合具体案例,调查剖析了高招骗子的惯用伎俩。

  骗术一:上特殊院校

  具体案例:2003年,从部队复员的娟娟参加了高考,但成绩未能过线。几经波折,娟娟的父亲通过朋友认识了齐某,齐某以认识某部队高层人士为由承诺能帮娟娟上军事院校。在交纳了8万元活动费后,娟娟被告知已被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录取,通知书寄往其服役部队,学校直接派人去部队调档。但娟娟服役的部队却答复说没有此事。娟娟的父亲对齐某产生怀疑,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齐某2003年就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案发时尚处于缓刑考验期。2005年5月,齐某因诈骗人民币8万元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最后撤销缓刑,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检察官提醒:骗子正是利用部队的保密性和神秘感引诱家长产生部队院校招生条件宽、自主招生权力大等想法,并常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或某部高级军官身份自居,谎称手中握有计划外招生指标,并极力保证不论学生高考成绩高低均可办理入学手续,在收受考生钱财后或借故避而不见,或溜之大吉。同样的骗术还在艺校类等特殊院校招生过程中上演。

  教育部官方提示:正规军校的招生必须遵守以下若干硬性规则,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操作,其中必有诈。一是军校招生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二是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三是军校录取早于普通高校。

  骗术二:混淆概念

  具体案例:2004年,大琦高考发挥失常,未能上心仪已久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投档线。大琦的父亲找到了一位所谓的解放军总装备部的大校那某。那某称公安大学的校长是其多年好友,只要交纳一定数额赞助费就能保证让大琦以正规身份进入公安大学。为证明自己的身份,那某还亮出了自己的军官证。在交纳赞助费后,大琦于同年7月来到北京参加学校面试,申请表上的“成人高考招生”几个大字揭穿了那某的骗局。

  经查,那某的军官证和军装以及大校身份均为行骗的虚假道具。在诈骗大琦的同时,那某还以帮助办理301医院护士工作为名骗取另一被害人人民币4万元。2006年1月,那某被海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一些不法分子以承诺办理统招生为诱饵,向考生家长索要巨额钱财,但在收受活动费、关系费后,却将学生安排到成人教育学院甚至一些培训学校,而这两种类型学校的招生条件比较宽松,通常只要填表报名并交纳一定学费即可上学。

  教育部官方提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对不同类型招生认识上的盲区或误区,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考的区别。考生家长花钱买到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拿到的录取通知书,今后拿到的毕业证书也不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

  骗术三:内部名额

  具体案例:2003年,王某的儿子参加高考,分数不尽如人意。此时,北京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孙某向其示意:考试成绩不理想无所谓,只要在教育部门有可靠关系,就可以拿到一些大学的浮动名额,自己的舅姥爷就在教育部工作,可以办理以内部指标入学事宜。王某在交纳了8万元名额费后,孙某便不知去向。

  2005年12月,海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检察官提醒:当前高校招生中确实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浮动名额,但这类指标一般比例偏小,且在录取选拔上多具有一套严格完备的程序。而骗子往往极力渲染其间的“漏洞”、“黑幕”,让考生及家长陷入到“这些政策不过是为金钱与权力的交易留了个口子”的主观臆想中,从而实施诈骗。

  教育部官方提示:就内部指标而言,教育部对学校的招生规模,包括预留计划的比例和适用范围都是有规定的,在录取期间,完全不可能出现以个人名义获取内部指标的现象;定向招生是指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高校签订就业协议,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其特点主要是定向就业,而不是定向招生,且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自主招生形式录取的新生在高考前须通过高校组织的测试,必须参加当年的高考,其高考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地报考高校的同批次、甚至高于同批次录取分数线,所以自主招生不是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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