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辞而别 留下千元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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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6: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汪权)“他不辞而别也就算了,还留下了一大笔欠费要我承担。”昨天,杏林的吴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一名租房户在拖欠几个月的水费后悄悄走人,由于无法联系对方,这笔1500多元的费用只能由吴先生来支付。 吴先生在杏南路有一间店面,租给三明人陈某开理发店,租期是2004年10月份-2006年10月份。按照双方约定,房租每季度交一次,水电费、物业费由陈某承担。吴先生说,
昨天,吴先生将店面又租出去了,承租人反映说店面的自来水被停了。吴先生到营业所一查,差点吓出一身冷汗:这间店面拖欠水费700多元,加上滞纳金800多元,一共欠费1582元!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