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严控沿海建筑“身高” 海岸线一览无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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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7:27 青岛新闻网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闭和占用海岸资源;芝罘岛、崆峒岛、养马岛等风景名胜区不允许建设高层建筑。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烟台市市区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已成型的《烟台市海岸带规划》,对烟台市海岸带的保护和发展立下了硬杠杠。 据介绍,烟台市域内海岸线为909公里,其中大陆岸线702.6公里。为了让逐步稀缺的海岸线资源和景观得到保护、控制,同时开发出烟台这座海滨城市独有的地方特色,烟台
据了解,该《规定》中规定,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应从海岸带的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现状出发,兼顾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成区的海岸资源应当保持使用的公共性,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予确权发放使用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闭和占用;滨海路与海岸线之间不宜规划建筑,确需规划时,应严格把关,保证视线通透。 对海边建筑的开发,《规定》要求必须“可看山观海,视线通透”。同时对沿海建筑的高度进行总体控制,要求塑造富有韵律的天际轮廓线,建筑高度分区应统一纳入城市视觉景观系统,如烟台山周围、芝罘岛、崆峒岛、养马岛等风景名胜区不允许建设高层建筑;滨海地段建筑,色彩宜采用饱和的暖色系等等。 烟台市城市规划科研中心张维功主任介绍,目前正在报批的《规划》中同样强调了海岸线周边风景的协调和自然景观的保护。在《规划》中有关从莱州三山岛到牟平养马岛的滨海大道的设计,其中不仅设计了大道路线的走向,还对道路两侧的景观、公共设施进行了规划,完全体现了烟台的特色和保护旅游景观资源的目的。 |